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服务局城建环保****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联系电话(传真):0911-****705 邮箱:****@qq.com
三、公开内容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 ****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 | **市**县 | **** | ******公司 | 鉴于项目选址不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3.1规定“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养殖场”、3.2规定“**、****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3.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要求,报告书评价结论总体不可信,暂不支持项目环境可行性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送审稿-2025.2.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