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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将此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公示,征求有关意见,公示期限为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可将意见报送我局或提出听证申请,如无意见,公示期后我局将依法核发规划许可。
| 项目名称 | 刘景峰库房及办公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平庄镇**建材小区西南侧,赤元线南侧 |
| 建设单位 | 刘景峰 | 建筑性质 | **永久 |
| 规划总 用地面积 | 7035.10平方米 | ||
| 规划总 建筑面积 | 4297.70平方米 | ||
| 容积率 | 1.05 | 建筑系数 | 50.11% |
| 后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控规图则 | |||
公示网址:www.****.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92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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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