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建平香梅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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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社〔2025〕52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6-24

****教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商请审批的函》(浦教综计〔2025〕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学校硬件水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原则同****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位于东绣路463号,学校用地现址范围内。

三、学校改扩建后按36班规模设置,按实际入学需求适度预留调整班级规模的空间。主要建设内容是:

1. 拆除小剧场、门卫、垃圾房,拆除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

2. **一栋综合楼,以及地下车库、门卫、连廊等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暂按19811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7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90平方米;

3. 对保留建筑进行修缮,涉及建筑面积约11760平方米;

4. 对学校道路、绿化、管网、大门等室外总体工程进行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阶段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下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

2. 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尽可能保护利用原有完好设施。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