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
本招标项目于202
5
年
06
月
23
日
08
:
30
时****交易中心****中心(
**市**区八一路439****中心四楼
)
公开
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市**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
招标人:
****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
****412
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
舒海姬(组长)
、
李军彦
、
姚永霞
、
邱静
、
赵怀礼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参数:K值为
11.33
% 评标基准价为****112元
3、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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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5、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众鑫源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
项目负责人:
陈学连
注册证书编号:
闽235********67847
投标报价:
****460元
工期要求:
3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
202
5
年
06
月
24
日至202
5
年
07
月
04
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区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85****811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区**巷39号401
联系人:
小应
电话:
180****7339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水利局
电 话:
0599-****08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202
5
年
0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