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农用地****中心**)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决策概况
1、决策名称:**市2025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农用地****中心**)
2、评估主体:****规划局**分局
3、评估单位:****公司
4、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徐家湾街道新光村、红光社区,四址范围:****立交,南至北三环,西至北三环太华立交,北至北三环。拟征收土地面积1.7999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市2025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农用地****中心**)》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交通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4〕4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未政发〔2024〕19号)的文件规定,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决策事项实施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决策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合理可行的措施和意见。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决策相关合理的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决策事项风险防范及化解的个人意见。
3、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周期
下载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公司
电 话:029-****6512;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