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2025****学校舍电力改造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原“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17:00(**时间)
更正为: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17:00(**时间)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6月30日14:30(**时间)
更正为:
1.磋商时间:2025年6月30日14:30(**时间)
原“第四章 磋商要求”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关服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作为基准价), 投标费率不得超过80%,否则投标无效。
暂定合同价=****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收费 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以项目投资概算计算得出施工监理服务 收费基准价×中标费率
最终结算服务费=以工程结算****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布《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计算得出施工 监理服务收费金准假×中标费率。
此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有内容的所有费用,此报价是指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容的综合价格。包括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人员、维保、验收
更正为: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磋商费率不得超过2.64%,否则磋商无效。
暂定合同价=项目投资概算×中标费率
最终结算服务费=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中标费率。
最终结算服务费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
2.供应商磋商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请供应商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价格。
3.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所投服务成本,中标后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磋商费率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4.所投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施工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有意单位(或自然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文忠路999****发展局A5-218会议室
联系方式:0551-****761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老师
电 话:055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