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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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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30.48 | 1(项) | ¥45,830.48 |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采购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入场时间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服务。
3.1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疫情防控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报价依据:本竞采工程由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竞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SXDE-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以及《****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竞采供应商充分踏勘现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完成竞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税)、机械(具)费、防尘降噪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环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工程施工配合费(各专项验收及综合验收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税金、涉及周边市民的干扰、临时占用、场内外交通组织、成品保护、施工场地、交通转换措施、现场交通运行维护、影响等协调及费用、场地内的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协调)费、水土保持措施及配合费用、成品保护及既有管线保护、预制构件制作、安装、运输、上下车、吊装、施工用水用电等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同时预制构配件采购人人不提供场地,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本竞采范围内各专业施工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完善的部分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中标后,不论实际工程量作如何变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供应商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的结果负责,同时对既有设施的保护负有责任并在施工过程中负有安全责任。
3.3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少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标书代写
3.4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2.1 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3%做为履约保证金。
2.2 项目验收合格,经第三方评审完成后,采购人按照程序全额支付工程款。
2.3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