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审批
四川-德阳-中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索 引 号: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6-2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5-06-24
**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民政厅 ****民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33672.04 33672.04 1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7887 17887 100.00%
地方资金 15785.04 15785.04 100.0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根据上年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下达及时性 资金到位月度内完成资金下达
拨付合规性 ****银行卡发放
使用规范性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执行准确性 巡视、审计未发现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良好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良好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补贴的审核和资金发放;完成城乡特困供养的审核和资金发放;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返家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临时安置、教育矫治、主动救助等;因灾、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发生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补贴的审核和资金发放;完成城乡特困供养的审核和资金发放;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返家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主动救助等;因灾、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发生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集中养育孤儿 12人次 12人次
社会散居孤儿 876人次 876人次
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3人次 63人次
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936人次 1936人次
临时生活救助 3000人次 3262人次
城市低保 39788人次 39788人次
农村低保 752560人次 752560人次
集中供养农村特困 13153人次 13153人次
集中供养城市特困 640人次 640人次
散居供养农村特困 112737人次 112737人次
散居供养城市特困 1040人次 1040人次
城乡特困失能人员护理 1497人次 1497人次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52人次 252人次
质量指标 按时足额发放率 100% 100%
城乡低保标准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临时救助水平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 不低于上年 100%
资料合格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2024年按期完成率 100% 100%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按时发放率 ≥90% 100%
成本指标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金额 325.14万元 325.14万元
临时生活救助发放金额 360万元 360万元
城市低保发放金额 1555.9万元 1555.9万元
农村低保发放金额 20874.01万元 20874.01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额 80.74万元 80.74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发放金额 10407.39万元 10407.39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失能护理补贴金额 68.86万元 68.86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形成助孤帮残的良好社会风气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及时送返 及时送返
****救助站或由****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 ≥95% 100%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5% 90%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88% 10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