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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06-24
| 项目名称 | **县社会足球场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县重龙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50616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智明 | |
| 联系人 | *屹伦 | 联系电话 | 176****4212 | |
| 项目投资(万元) | 8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7-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6亩,规划体能训练室、医疗康复室等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2块11人制足球场21600平方米、1块8人制足球场4000平方米、2块5人制足球场2200平方米,****停车场4000平方米(含200个停车位,60个充电),配套建设金属护网、监控设施、电力管线等其他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产生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临时排污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环保措施: 弃土、废料及其他建设垃圾及时清运,工地内推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有环保措施: 避免夜间施工 | |
| 承诺:**** *智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智明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