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TPE颗粒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沙朗安合路敬业街20号403室,邮编:528401
联系电话:0760-****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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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TPE颗粒10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中**区街道**工业路35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设于**市****工业路35号。项目总投资为29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83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528.0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TPE颗粒的制造,年产TPE颗粒1000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处理:投料工序废气,拟对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工序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打样废气,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废气,废气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