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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作服务
需求描述
《讲述我的育人故事》讲述视频拍摄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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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00 元 | 1(项) | 49,000.00 元 |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电子标服务
视频制作完成后,提交采购人验收,未验收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制作,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止,验收标准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进行调整。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费、交通运输费、服装道具费、技术支持及安全保障费、采访费、配音、妆化、演员道具租赁、拍摄场景搭建、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
(二)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