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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举证)询问通知书
封人社工询字〔2025〕21号
**市****公司:
兹有李信(身份证号码:522428************)向我局报称:****公司怀阳(英怀)高速汛期抢险工程第1标项目的普工。2025年1月8日15时许,其在项目工地K25标段**县金装镇水石村上班时,不慎从护坡上摔跤,导致受伤。李信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现我局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请于2025年7月7日前派了解该事故情况的相关人员并携带如下资料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
一、你单位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与该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四、如你单位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的,须向我局提供一份由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和由当事人签署的撤回工伤认定申请书。
以上资料和证据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提交日期,属复印件的还需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字样。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处理措施,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特此通知。
地址:**县**街道广信四路人社局大楼三楼
电话:0758-****313联系人:黎校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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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