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5年4月30日(处置基准日),该户债权本息合计为17559.25****法院认定为准),其中:本金余额4300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金额13259.25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含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2009年,经营范围为化肥的零售;花卉、橡胶制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配件、矿产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具(木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日用百货、教学设备、农副产品、纸制品、家用电器、酒店用品、工艺美术品、文具用品、服装、床上用品、电线电缆、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鲁明辉,公司注册地址为**省**市**区护国路京瑞大厦1806号。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
鲁明辉、何**名下位****社区****广场商业区8幢10层、15层、16层、18层、19层的共计90套房产,面积共计4148.69㎡。
2、质押
无
3、共同还款承诺人
李英、张德巧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并进入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中国长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4788、0871-****8551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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