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高性能机器人电驱动关节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高性能机器人电驱动关节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涪**吴家镇广福村龙惠路27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世纪鑫海生态****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租用位于**市涪**吴家镇广福村龙惠路27****工业园**)的联东U谷﹒**国际企业港9#厂房实施“高性能机器人电驱动关节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器人电关节生产线,配套购置机加工设备、清洗设备、组装设备,建成后年产谐波电关节2000套,行星电关节20000套。
项目备案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定期转运至****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和****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上述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锈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管道和设备出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采用“气旋塔+干燥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1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强喷设备为密闭设备,强喷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2.1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标刻烟尘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进入自带的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以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你单****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环境防护距****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剪板机、强喷机、磨床、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钢丸、废金属边角料、废包****公司**化利用;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染有害物质的包装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污水罐区、防锈油等原料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防锈油、润滑油、清洗剂、磨削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绵****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JXQB-0036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22〕46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园区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土地利用规划图》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1**市不动产权第****065号),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涪**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