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隆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年产木雕工艺品3300件、树脂工艺品33000件、铜制工艺品4400件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惠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21MA8UQGNB0K苏泽民
苏泽民**省**市**台商投资区
张坂**灵大道东侧海峡雕艺产业园30号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木雕工艺品3300件、树脂工艺品33000件、铜制工艺品4400件项目****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C2439-C2439-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省**市**台商投资区 张坂**灵大道东侧海峡雕艺产业园30号楼
经度:118.819444 纬度: 24.907778****管理委员****服务局
2025-01-03
泉台管环审〔2025〕表1号****0521MA8UQGNB0K001X
2025-02-232000
27.2****
****0521MA8UQGNB0K****
****0521MA8UQGNB0K******公司
****0503MA31NLMJ1H2025-02-21
2025-02-222025-03-10
2025-05-122025-06-10
https://www.****.org/yanshou/3976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木雕工艺品3300件、树脂工艺品33000件、铜制工艺品4400件年产木雕工艺品3300件、树脂工艺品33000件、铜制工艺品4400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木雕工艺品生产工艺:原木→下料→打胚→修光→打磨→喷漆→晾干→彩绘→晾干→检验→包装→成品 树脂工艺品、铜制工艺品生产工艺:树脂工艺品白胚、铜制工艺品毛胚→打磨→喷漆→晾干→打磨→喷漆→晾干→彩绘→晾干→检验→包装→成品木雕工艺品生产工艺:原木→下料→打胚→修光→打磨→喷漆→晾干→彩绘→晾干→检验→包装→成品 树脂工艺品、铜制工艺品生产工艺:树脂工艺品白胚、铜制工艺品毛胚→打磨→喷漆→晾干→打磨→喷漆→晾干→彩绘→晾干→检验→包装→成品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均置于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晾干废气一同经1套“喷淋塔+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尾气引至楼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调漆、彩绘及晾干废气:调漆、彩绘及晾干工序均于彩绘桌上进行,建设单位拟在彩绘桌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并入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中与其一同处理排放。 木作加工粉尘:拟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木作加工时车间门窗封闭,减少粉尘外逸。 打磨粉尘:拟配套4个打磨除尘台。 (2)废水 喷漆水帘柜废水及喷淋塔废水均作为危险废物,更换时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海峡雕艺产业园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基础设施消声、减振,墙体隔声。 (4)固体废物 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废气 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调漆及喷漆工序均置于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晾干废气一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引至楼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调漆、彩绘及晾干废气:调漆、彩绘及晾干工序均于彩绘桌上进行,建设单位拟在彩绘桌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并入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中与其一同处理排放。 木作加工粉尘: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作业时车间门窗封闭,减少粉尘外逸。 打磨粉尘:配套4个打磨除尘台,打磨工序置于打磨除尘台上,作业时工作台吸风口可将打磨产生的细小粉尘颗粒、碎屑捕集,内部采用滤芯净化废气。 (2)废水 喷漆水帘柜废水作为危险废物,更换时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海峡雕艺产业园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基础设施消声、减振,墙体隔声。 (4)固体废物 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实际运营中废气治理设施不设置喷淋塔及除湿装置,无喷淋塔废水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84 0.12 0 0 0.084 0.084
0 0.042 0.06 0 0 0.042 0.042
0 0.004 0.006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36 0 0 0 0.236 0.236 /
0 0.242 0.695 0 0 0.242 0.24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漆及彩绘废气治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调漆及喷漆工序均置于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晾干废气一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引至楼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调漆、彩绘及晾干工序均于彩绘桌上进行,建设单位拟在彩绘桌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并入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中与其一同处理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调漆、喷漆、彩绘及晾干废气经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尾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26mg/m3、28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253kg/h、0.263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4.45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9.25mg/m3、10.3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53×10-2kg/h、9.68×10-2kg/h,苯两日均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0923mg/m3、0.129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98×10-4kg/h、1.22×10-3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0782mg/m3、0.180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7.35×10-4kg/h、1.69×10-3kg/h,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253mg/m3、0.444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40×10-3kg/h、4.19×10-3kg/h,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合计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030mg/m3、0.037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0×10-4kg/h、3.49×10-4kg/h,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0.3kg/h,苯排放浓度≤1mg/m3、排放速率≤0.7kg/h,甲苯排放浓度≤5mg/m3、排放速率≤2.2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2.2kg/h,苯系物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6.6kg/h,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65kg/h)。
2 木作加工及打磨粉尘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木作加工粉尘: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作业时车间门窗封闭,减少粉尘外逸。打磨粉尘:配套4个打磨除尘台,打磨工序置于打磨除尘台上,作业时工作台吸风口可将打磨产生的细小粉尘颗粒、碎屑捕集,内部采用滤芯净化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0.244mg/m3、0.247mg/m3,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基础设施消声、减振,墙体隔声。 企业夜间不生产,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漆渣、喷漆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水、废弃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保措施;项目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漆渣、废弃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漆水帘柜废水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及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漆渣、废弃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漆水帘柜废水委托****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建设单位已在厂区内规范化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贮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