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社 |
联系电话 |
150****0079 |
资产明细1
| 占地面积 |
540平方米 |
设施面积 |
540平方米 |
| 建筑类型 |
暖棚 |
建筑结构 |
钢结构 |
| 长宽高 |
长:90 宽:6 高:6 |
建成时间 |
2022-06-01 |
| 四至 |
**:常家村东侧水田; 西至:****广场; 南至:****广场; 北至:常家村水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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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流转开始时间 |
设施流转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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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 项目编号 |
**** |
履约保证金 |
-- |
| 转出期限 |
2025-07-01 至 202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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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型 |
日光温室使用权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挂牌价格 |
7000 元(总价)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7000 元 |
| 服务费基数 |
成交价 |
服务费 |
--% |
| 服务费交纳方 |
受让方 |
交纳形式 |
本人银行卡转账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阶梯价: 70 元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5-06-18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1 16:00:00 |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5-06-18 08:30:00 |
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2 14:00:00 |
| 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流转标的为常家村香菇大棚,面积约5410平方米,**:常家村东侧水田:南至:****广场:西至:常家村水线:北至:常家村水田。 2.信息公布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察工作,地块面积以原发包面积为准,不予重新丈量,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上述问题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对承包后的大棚有管理、维修、使用权,没有转让权,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大棚。 3.受让方承包后,大棚用电、水及一切设备自筹,费用自理。如遇不可抗拒力(如风灾、雪灾、雨灾等)等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由受让方个人全部担。受让方应对租赁的大棚进行保护,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维修维护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将大棚承租给受让方后,不负责大棚及相关大棚生产设备的投入及维修。受让方对大棚有管理的义务,应按时排查水、电、棚区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对因受让方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各类灾害以及造成的损失,出让方概不负责,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投入的附属物在合同期满后必须拆除(限期20天)。出让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受让方在承包期结束后对大棚原有设施设备必须在承包期满后保证完整归还,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5.合同期满后,如有续包需求,需按照竞价流程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个人承担。 6.若因国家、政府或其他开发商征地,本合同提前终止,补偿范围仅限于香菇及其自身投入的物品并由受让方与征地部门自行协商。 7.在竞价前,各参与竞价的单位或个人需足额缴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者并审核通过可参与竞价,未交纳保证金者或未审核通过的不可参与竞价。竞价成功者,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参与竞价的单位或个人在竞价开始前应自行组织对标的物所在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竞价项目的一切资料,在竞价成功、以及签订合同等过程,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要求。 9.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出现竞价成功后,受让方无故不签订合同或者降低竞价金额等其他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其购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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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条件 |
1.本次流转标的为常家村香菇大棚,面积约5410平方米,**:常家村东侧水田:南至:****广场:西至:常家村水线:北至:常家村水田。 2.信息公布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察工作,地块面积以原发包面积为准,不予重新丈量,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上述问题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对承包后的大棚有管理、维修、使用权,没有转让权,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大棚。 3.受让方承包后,大棚用电、水及一切设备自筹,费用自理。如遇不可抗拒力(如风灾、雪灾、雨灾等)等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由受让方个人全部担。受让方应对租赁的大棚进行保护,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维修维护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将大棚承租给受让方后,不负责大棚及相关大棚生产设备的投入及维修。受让方对大棚有管理的义务,应按时排查水、电、棚区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对因受让方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各类灾害以及造成的损失,出让方概不负责,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投入的附属物在合同期满后必须拆除(限期20天)。出让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受让方在承包期结束后对大棚原有设施设备必须在承包期满后保证完整归还,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5.合同期满后,如有续包需求,需按照竞价流程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个人承担。 6.若因国家、政府或其他开发商征地,本合同提前终止,补偿范围仅限于香菇及其自身投入的物品并由受让方与征地部门自行协商。 7.在竞价前,各参与竞价的单位或个人需足额缴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者并审核通过可参与竞价,未交纳保证金者或未审核通过的不可参与竞价。竞价成功者,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参与竞价的单位或个人在竞价开始前应自行组织对标的物所在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竞价项目的一切资料,在竞价成功、以及签订合同等过程,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要求。 9.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出现竞价成功后,受让方无故不签订合同或者降低竞价金额等其他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其购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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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联系人 |
牛** |
联系电话 |
187****680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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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内提交受让资料、交纳保证金(于 2025-06-18 起,第十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购买资格及签署本须知,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之前已完全知晓本标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 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出让方所提供的资料介绍以及按现状转让无异议,完全接受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款。(为确保春耕期生产顺利进行,每年3月1日至5月1日,耕地流转交易公告期可调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以项目公示内容为准。) 六、产权出让信息发布期间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意向受让方报价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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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 附件二:本次网络报价交易基本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