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岗街道农村道路九龙湾路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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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道农村道路**湾路项目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文件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区**街道农村道路**湾路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工程类别: 林区专用道路工程,请问是什么类型的业绩业绩备案选项中并无此选项。我单位有旅游道路,也是在山**间修的旅游公路。是否满足要求。请具体指明要求的是什么业绩。不要不说清楚又用此来废标。

答疑一:

一、林区道路是指建在林区,主要供各种林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通常分为以下四点:

1、集材道路:由木材采伐点至装车场间所开辟的简易道路,专供集材使用。一般线路较短,无严格标准。

2、运材道路:为林区道路的主体,直接承担木材由装车场到贮木场的输送任务。根据运材工具和运量大小的不同,道路构筑的形式与标准有很大差别。

3、营林道路:根据造林、育林、护林等工作的需要所修筑的正规道路。平常交通量甚小,为确保长期使用,都具有一定的技术标准,运材道路与营林道路往往融为一体。

4、防火道路:一般情况下路面宽度、厚度、强度等能满足护林防火的需要即可。

根据本项目图纸S1-2总说明1.1项目概述中显示,本项目主线路会穿越林区,同时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作为森林防火通道使用,形成交通与防灾双重功能的有效整合。且《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本身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提出合理要求。本项目业绩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同时本项目业绩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的规定。

二、旅游道路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质疑二: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林区专用道路工程园 合同金额: 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80万元及以上请问一下是谁动了范本,市发改委什么时候工程类别有林区专用道路工程这个选项了,设这么个业绩全**都只有实力公路能达的到条件。难道要有实力才修的好公路,我们这些国企业都修不好你这条两公里的农村路 **********。

答疑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按照《**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5版-1)》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详见答疑一。

质疑三: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林区专用道路工程园 合同金额: 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80万元及以上请问一下是谁动了范本,市发改委什么时候工程类别有林区专用道路工程这个选项了,设这么个业绩全**都只有实力公路能达的到条件。难道要有实力才修的好公路,我们这些国企业都修不好你这条两公里的农村路 ****发改委,区纪委是不是非要这样设这样设是否合理又应该由谁来担这个责任

答疑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按照《**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5版-1)》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详见答疑一。

质疑四:不是现在不要求网页截图了吗怎么还在要求网页截图

答疑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按照《**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5版-1)》编制,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请问林业道路是什么,本项目属于公路工程,难道修公路的业绩不算吗,乱设条件卡单位

答疑五:详见答疑一。

质疑六:项目总工也要要求带业绩,这又是为哪个单位量身打造的业绩嘛。

答疑六:详见答疑四。

质疑七:投标函附录里面“缺陷责任期: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月",1.1.4.5里面是空起的,而前附表1.3.2写的是24个月,请问,这里是填24个月,还是不填打斜杠”

答疑七:24个月。

质疑八:也,不得了,项目总工还要带业绩也。

答疑八:详见答疑四。

质疑九:为啥要设置林区道路业绩,真是奇怪的操作。主管部门也能审批通过

答疑九:详见答疑一。

质疑十:真不知道这是什么操作,为什么就不能把清单一并挂出来,多些时间出来又有好大作用。潜在投标人是真辛苦。

答疑十:详见补遗一。

质疑十一: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1、请问这是哪个文件范本要求的"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截图在中华人民**国其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截图就没有权威了根据国务院建设**统一大市场精神,************。

答疑十一:详见答疑四。

质疑十二: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1、请问这是哪个文件范本要求ji的"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截图在中华人民**国其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截图就没有权威了根据国务院建设**统一大市场精神,************。

答疑十二:详见答疑四。

质疑十三:工程类别: 林区专用道路工程

根据百度百科解释:林区道路建在林区,主要供各种林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林区道路类型:一是集材道路。由木材采伐点至装车场间所开辟的简易道路,专供集材使用。一般线路较短,无严格标准。二是运材道路。为林区道路的主体,直接承担木材由装车场到贮木场的输送任务。根据运材工具和运量大小的不同,道路构筑的形式与标准有很大差别。三是营林道路。根据造林、育林、护林等工作的需要所修筑的正规道路。平常交通量甚小,为确保长期使用,都具有一定的技术标准,运材道路与营林道路往往融为一体。四是防火道路。一般情况下路面宽度、厚度、强度等能满足护林防火的需要即可

请问本项目设置林区专用路,是主要用于采集木材吗我司查看施工图纸此道路就是农村公路,主要功能是农村村民通勤。林区专业道路****林场内,设置该条件明显不适合本项目。******。

答疑十三:详见答疑一。

质疑十四:工程类别: 林区专用道路工程

请问这个这样设置本条路是林区专用路吗我司查看施工图纸此道路就是农村公路,主要功能是农村村民通勤。林区专业道路设置明显不适合本项目。******。

答疑十四:详见答疑一。

二、补遗内容:

补遗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11.00元(大写:陆佰伍拾陆万玖仟零壹拾壹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96771.00元(大写:玖万陆仟柒佰柒拾壹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随本答疑补遗一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补遗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

补遗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

□无

√有,具体要求为:

招标人将公布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及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应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各清单子目单价不应高于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出现差错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正,即:汇总计算结果高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投标函总报价为准,按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相比的降低幅度同比例修正分项报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 汇总计算结果低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为准进行签约或结算;

(2)依据单价和数量计算结果与其合价不符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原则(就低不就高)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3)单价报价超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总报价与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修正其单价和合价。

(4)工程量清单漏项的,按该项单价为0进行修正(即视为该项工作内容的报价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报价内),超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清单项目报价不予认可,按该清单项目报价为0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5)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所发出的招标清单所示内容逐一进行填写,若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超过5%,有权取消中标人或拟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规定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4)各清单子目单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的。

(5)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项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6)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所发出的招标清单所示内容逐一进行填写。

(7)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清单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不超过5%。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9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注: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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