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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71235D | 建设单位法人:丁春新 |
| 夏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州**县狮山镇铺西村 |
| ****技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3-B093-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狮山镇铺西村 |
| 经度:102.45743 纬度: 25.45836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6 |
| 楚环许准〔202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71235D001X |
| 2020-07-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402.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71235D001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2615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3-05-01 |
| 2023-05-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10 |
| 2025-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为扩建,升级改造后**范围、开采标高及开采矿种均未发生改变,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6万m3/a,选厂生产规模为6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升级改造后**范围、开采标高及开采矿种均未发生改变,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6万m3/a,选厂生产规模为6万m3/a。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6万m3/a,选厂生产规模为6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6万m3/a,选厂生产规模为6万m3/a。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矿山的矿石产于含钛辉绿辉长岩的风化壳中,属风化壳型钛铁砂矿矿床,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工艺为采用挖掘机预先松土集堆,水力冲采,造浆(矿浆含水率控制为30%。)后水力自流运输及砂泵输送至选矿厂的开采工艺,即挖掘机松土集堆―水枪冲采造浆-水力运输及砂泵输送方案。输送矿浆含水率控制为30%。 项目选矿工艺采用“磁选+重选”的联合选矿工艺。矿浆先通过转筛、浓缩及分级后进行第一次球磨,球磨后通****铁矿及钛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矿山的矿石产于含钛辉绿辉长岩的风化壳中,属风化壳型钛铁砂矿矿床,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工艺为采用挖掘机预先松土集堆,水力冲采,造浆(矿浆含水率控制为30%。)后水力自流运输及砂泵输送至选矿厂的开采工艺,即挖掘机松土集堆―水枪冲采造浆-水力运输及砂泵输送方案。输送矿浆含水率控制为30%。 项目选矿工艺采用“磁选+重选”的联合选矿工艺。矿浆先通过转筛、浓缩及分级后进行第一次球磨,球磨后通****铁矿及钛矿。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露天采区、选矿厂成品库、堆场粉尘及运输道路扬尘。露天采场定期洒水,做到“边开采边复垦”;选矿厂成品库、钛精矿堆场、铁精矿堆场及低品位矿堆场设顶棚、四面围挡;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加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淋滤水、选矿废水、精矿堆场渗滤废水、选矿厂初期雨水及废水。露天采场淋滤水经采区外围排水沟末端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采矿用水,不外排。选矿废水和渗滤废水排入高粱地尾矿库澄清,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选矿厂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选矿用水,不外排。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处理站(2m3/d,采用AO生物处理+生物膜+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厂绿化和选矿厂道路降尘洒水,不外排。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应限速禁鸣。 生****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尾矿根据浸出毒性鉴别试验及腐蚀性试验结果,属于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至高粱地尾矿库合规堆存。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针对现有工程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开展生态恢复,实施环境治理,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取消了钛精矿堆场、铁精矿堆场及低品位矿堆场的建设,成品库设置有四面设围墙及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项目矿山配备洒水车,日常安排专人负责采区洒水降尘;项目采区“边开采边复垦”,对采空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及复垦,尽可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项目采用水力冲采的采矿方式,冲采形成的矿浆通过管道输送至选厂,日常通过洒水车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根据验收监测可知,项目露天采场及选厂厂界无组织粉尘小于1.0mg/m3,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采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露天采场外围沿山坡地形设置截水沟,阻止场外汇水流入采场;采场境界内汇水通过在每一台阶面上,沿边破角处开挖临时排水沟,将淋滤水通过排水沟进行收集,并在露天采区外围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1#沉淀池,1#沉淀池容积为1200m3,经1#沉淀池收集沉淀的淋滤水全部回用于采矿用水,无外排。 项目选矿厂采取雨污分流,选矿厂外围设置截水沟将场外雨水排出。场内设置有雨水沟,雨水沟末端连接总容积为1100m3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 选矿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为选矿废水及精矿堆场渗滤水,选矿废水为收集后排入高粱地尾矿库;成品库西北侧设置排水沟,用于成品库堆存过程中渗滤废水的收集,收集后的渗滤废水排入高粱地尾矿库,同时成品库四周设围墙,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将其封闭,从而避免了雨天淋滤水的产生。经高粱地尾矿库澄清后的回水,回用于矿山采矿用水及选矿用水,废水不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汇同其他****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生物膜+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m3/d,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暂存于10m3的回用水池中,最终回用于选矿厂道路洒水降尘及选矿厂绿化洒水,废水不外排。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安排有专人负责项目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露天采区绿化,绿化选用高大乔木树种。根据验收监测可知,项目采场东、南、西、北;选厂东、南、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项目1#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将由运矿管道输送至项目选矿厂进行洗选;项目转筛固废采用斗仓收集暂存,暂存后的转筛固废统一运至采空区回填;项目选矿厂产生的尾矿均进入高粱地尾矿库;选厂雨水收集池污泥排入高粱地尾矿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于专门的收集桶中后,暂存于危废物暂存间中,再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分析可知,项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项目已对原有采空区开展了生态恢复,项目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将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露天采区绿化,减少地表裸露面积。项目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日常生产管理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项目已采取措施收集施工期废水,并全部回用不外排;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粉尘的产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固废;采取措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对原有采空区进行植被恢复。项目施工期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
| 项目取消精矿堆场、固废堆场的建设,改变了雨水收集池的建设方式,但不改变环评结论,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申办排污许可证和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项目相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现项目按规定程序依法申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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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矿山沉淀池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矿山排水沟末端设置1#沉淀池,1#沉淀池容积为1200m3,经1#沉淀池收集沉淀的淋滤水全部回用于采矿用水 | / | |
| 2 | 雨水收集池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场内设置有雨水沟,雨水沟末端连接总容积为1100m3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 | / | |
| 3 | 渗滤废水收集系统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收集后的渗滤废水排入高粱地尾矿库,同时成品库四周设围墙,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将其封闭,从而避免了雨天淋滤水的产生。经高粱地尾矿库澄清后的回水,回用于矿山采矿用水及选矿用水,废水不外排。 | / | |
| 4 | 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 |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汇同其他****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生物膜+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m3/d,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暂存于10m3的回用水池中,最终回用于选矿厂道路洒水降尘及选矿厂绿化洒水,废水不外排。 | ****处理站出口水质监测结果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要求。 |
| 1 | 成品库设置有四面设围墙及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项目矿山配备洒水车,日常安排专人负责采区洒水降尘;项目采区“边开采边复垦”,对采空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及复垦,尽可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项目采用水力冲采的采矿方式,冲采形成的矿浆通过管道输送至选厂,日常通过洒水车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成品库设置有四面设围墙及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项目矿山配备洒水车,日常安排专人负责采区洒水降尘;项目采区“边开采边复垦”,对采空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及复垦,尽可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项目采用水力冲采的采矿方式,冲采形成的矿浆通过管道输送至选厂,日常通过洒水车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 项目露天采场及选厂厂界无组织粉尘小于1.0mg/m3,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达标。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安排有专人负责项目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露天采区绿化,绿化选用高大乔木树种。 |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采场东、南、西、北;选厂东、南、西、北共8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 1 | / |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在运营中应最大限度的对生产废水进行综合利用,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不外排,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下水的污染负荷。 对项目设置的沉淀池及雨水收集池采用防渗混凝土结构,减少渗漏的概率。运营期加强巡查维护;对机修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应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 (2)分区防治措施 为防止地下水受污染,根据项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区防治,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根据场区各单元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对场区进行防渗分区。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作为一般防渗区。 根据防渗技术要求,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的防渗措施如下(具体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调整): ①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也可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 ②一般防渗区 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固废堆场、钛精矿堆场、铁精矿堆场、低品位钛矿堆场、成品库、****处理站、隔油池、1#沉淀池、事故水池、回用水池及选矿厂雨水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后,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渗透系数满足≤1.0×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 主要为选矿厂内的选矿厂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厂内运输道路区等,按常规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3)监控措施 为了有效监控项目生产对地下水影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周边布置3口地下水质监测井,上游1#监测井为污染对照监测井,下游2#监测井、3#监测井作为污染对照监测井。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生****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尾矿根据浸出毒性鉴别试验及腐蚀性试验结果,属于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至高粱地尾矿库合规堆存。 | 项目1#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将由运矿管道输送至项目选矿厂进行洗选;项目转筛固废采用斗仓收集暂存,暂存后的转筛固废统一运至采空区回填;项目选矿厂产生的尾矿均进入高粱地尾矿库;选厂雨水收集池污泥排入高粱地尾矿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于专门的收集桶中后,暂存于危废物暂存间中,再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分析可知,项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针对现有工程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开展生态恢复,实施环境治理,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 | 项目已对原有采空区开展了生态恢复,项目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将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露天采区绿化,减少地表裸露面积。项目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日常生产管理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 1 | / | (1)废机油油泄露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机油暂存间设置于设备间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周围设置围堰。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检查巡视。 ②须配备有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发现废矿物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沙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尽快找出泄露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2)矿浆泄露风险防范措施 ①日常生产中应加强矿浆运输渠道的检查和巡视,定期排查堵塞和破损的可能性,对有可能破损的部分及时修整。 ②出现矿浆外泄事故后及时停止生产和输送,尽快清理泄露矿浆,可有效控制矿浆外泄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3)回水管泄露风险防范措施 ①日常生产中应加强回水管的检查和巡视,对有可能破损的部分及时修整。 ②出现回水管外泄事故后及时停止生产和输送,可有效控制回用水外泄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露天采场滑坡风险防范措施 ①露天采场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②定期对边坡及后山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③对边坡设置监测点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分析,若边坡存在失稳可能,施工机械及人员应尽快撤离; ④严格按安全评价措施要求施工。 |
| 高粱地尾矿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高粱地尾矿库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2月4日****保护厅关于该项目的批复(云环审[2018]11号),2022年4月22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尾矿库至今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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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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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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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针对现有工程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开展生态恢复,实施环境治理,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对原有采空区开展了生态恢复,项目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将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露天采区绿化,减少地表裸露面积。项目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日常生产管理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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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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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申办排污许可证和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项目相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现项目按规定程序依法申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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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