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城隍庙街区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
3、采购方:****
4、项目概况:城隍庙街区位于**市**区**路西段,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 ****路、南至**路、北至淮河路,整个街区由徽光阁、一条街、**宫、庐州府城隍庙、百味园、小商品世界、思惠楼及古玩城组成。现拟对该项目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险进行招标。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二、服务需求:需完全响应服务需求。
| 险种 |
公众责任险 |
| 投保人/被保险人 |
**** |
| 投保人地址 |
**省**市**区城隍****商场A区407号 |
| 投保标的 |
城隍庙街区项目公共区域公众责任险 |
| 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地址 |
**省**市**区**路西段,市场区域****路、南至**路、北至淮河路。 |
| 保险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申报2次。 |
| 司法管辖 |
中华人民**国司法(港、澳、台除外)。 |
| 保险金额 |
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 人民币;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 人民币;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为100 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限额为20万 人民币(其中医疗限额5万);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万 人民币。 |
| 免赔说明 |
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 |
| 附加条款 |
(1)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限额:10万/每次事故累计)。 (2)电梯、升降机责任条款(限额同主险)。 (3)火灾、爆炸责任条款(限额同主险)。 |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有效报价单。
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所报价格包含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报送截止日期及相关要求
请相关意向单位在本需求书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需求文件要求完成报价,并将相关报价文件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发送至邮箱****@126.com或密封递交送至文一泊心湾S1栋425办公室(所有报送材料均需盖上本单位公章或业务章),如有疑问,可咨询****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