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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至**高速铁路****北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至**高速铁路****北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至**高速铁路****北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位于**市**区境内。
2、建设内容
1、变电工程:①兰新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1回,****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扩建,无新增征地。②元龙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改造工程,本期仅改造出线间隔互感器等,电气设备利旧,无新征用地。
线路工程:①元龙~**北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本期**单回输电线路5.2km,**铁塔20基。②兰新~**北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本期**单回输电线路8.1km,**铁塔36基。
建设单位:****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024-****52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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