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和《******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规定,我县自2016年6月9日起已停止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并积极开展清零行动。截至2025年6月9日,我县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期限,按规定已全部注销(清零)。 即日起,凡悬挂“闽09-30001至闽09-39999”“闽09-D0001至闽09-D0999”号牌的多功能拖拉机,发证机关为“**省****管理局”或“**省****管理局”,登记为“多功能拖拉机”或“变型拖拉机”的机动车均为无效牌证。联系地址:**省屏****中心城市2号楼708****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93-****046。
特此公告。
****
2025年6月6日
关于全县道路禁止多功能拖拉机通行的通告
为巩固2025年6月全县多功能拖拉机存量清零成果,进一步消除多功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农村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31号)等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6月9日零时起,全时段禁止多功能拖拉机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违反禁行规定的,****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县 ****大队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