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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耿****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四排乡石佛洞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投递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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