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协同办公系统深化应用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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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协同办公系统深化应用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协同办公系统深化应用项目,招标编号为****,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协同办公系统深化应用项目。

1.2.2项目概况: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1.2.3招标范围:对我司的办公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新增督办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管理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拆分部署及数据无缝迁移,实现系统国产化适配,并在通过最终验收后提供两年的驻场运维服务,完成运维服务后再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1.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2.5服务期:

(1)实施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暂定8个月;

(2)运维期:自通过最终验收第二日起2年;

(3)质保期:自运维期满第二日起1年;

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1.2.6控制价:****440.89元。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入围业绩;□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入围业绩;具体要求:

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 95万元(含)以上的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业绩证明资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使用证明》上的使用时间为准,业绩金额等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使用证明》上的顺序认定。《使用证明》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但必须体现该业绩对应项目的使用时间,且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公章名称与业主单位名称一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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