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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6MABJE3199N | 建设单位法人:王德亮 |
| 王德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区上新庄加牙村575号 |
| 年处理5000吨再生塑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上新庄加牙村575号 |
| 经度:101.59358 纬度: 36.4640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5 |
| 宁湟生建管〔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6MABJE319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2MABJ9P3HXD | 验收监测单位:**凯纬环境****公司 |
| ****0104MA759JC364 | 竣工时间:2025-03-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 |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制定科学的施工进度,确定合理的施工时段,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从源头对扬尘进行严格控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严禁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转运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剩余部分及时清运,不得就地堆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成品应储存在厂房内,禁止各种物料露天堆放;各生产线必须置于封闭车间内。塑料生产线(4条)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集气罩(共4台)收集+引风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七(非甲烷总烃)、大气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三)4条塑料生产线分别设置4座冷却水循环水槽,产生的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原厂区)预处理后,定****处理厂进行处置,待河湟文****处理厂投运后,立即将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 (四)营运期对高噪设备(打包机、切粒机、装袋机等)设置减振、消声、隔声设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理处置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打包生产线产生的分拣****回收站;塑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滤网、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与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须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具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定期交有专业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转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 (七)本批复中未及事项,按《报告表》污染防治措施执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程序和规定期限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事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做好排污登记事宜。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原文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装订****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环评文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原料、成品厂房,各生产线设置于封闭车间内。 塑料生产线(2条)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集气罩(共2台)收集+引风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经本次验收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大气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项目实际建设2条塑料生产线,分别设置1座冷却水循环水槽,产生的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原厂区)预处理后,定****处理厂进行处置,待河湟文****处理厂投运后,立即将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 运营期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经检测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一般固废:分拣****回收站;塑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滤网、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设备厂家回收处理。 本项目环保工程与主体设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目前处于试运营,待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单位已做排污许可事宜,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 |
| 本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项目规模中减少了1号车间2条生产线及2号车间及其生产线。综上所述,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的重大变动内容,可以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1台打包机,建设1条一般工业固废(废纸、塑料等)打包生产线;购置再生塑料造粒机生产线4套,建设EPE珍珠棉颗粒生产线、EPS泡沫颗粒生产线、PE缠绕膜颗粒生产线、改性塑料造粒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供水、供电、供暖(电暖)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危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原料为非生活源塑料,不含清洗工序。项目营运后年处理5000吨再生塑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原料、成品厂房,各生产线设置于封闭车间内。 塑料生产线(2条)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集气罩(共2台)收集+引风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经本次验收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大气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
| 本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项目规模中减少了1号车间2条生产线及2号车间及其生产线。综上所述,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的重大变动内容,可以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上料:经上料机进行上料,本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3-1。原料为无沾染其他污染物的块状EPS泡沫,此过程无颗粒物产生。 ②熔融挤出:造粒过程由一台主机+两台副机组成、冷却水槽、切粒机组成,塑料在一定的温度(180~200℃)下熔融塑料,温度控制在此范围内时各类成分的塑料均不会发生裂解,但会产生一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熔融塑料连续通过有固定截面的模型,得到具有特定断面形状的加工方法,原料在料筒中借助料筒外部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在压力的推动下连续挤出,此过程中会产生过滤网片,被挤出的型材失去塑性变为条状,再经过冷却水槽冷却(冷却水是经过冷却循环水槽循环使用,使水温保持低温,不外排),以免发生变形,最后进入切粒机切成圆柱状颗粒。挤出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此工段由于物料在熔融状态下少量的有机废气G3-1、颗粒物G3-2、噪声N3-2产生、废过滤网片S3-1。 ③冷却:冷却定型(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定期对循环冷却水进行补充,无废水外排)。 ④切粒:造粒机挤出的条状塑料,经冷却水池冷却后,进入切粒机切成直径为3-5mm,长度为10mm 的圆柱体形状的再生塑料颗粒。对成品塑料颗粒进行检查,发现形状等不合格的塑料颗粒,作为原料回用生产。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噪声N3-3。此过程无颗粒物产生。 ⑤装袋:产品再生塑料颗粒直接装袋,入库外售。此过程无颗粒物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上料:经上料机进行上料,本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3-1。原料为无沾染其他污染物的块状EPS泡沫,此过程无颗粒物产生。 ②熔融挤出:造粒过程由一台主机+两台副机组成、冷却水槽、切粒机组成,塑料在一定的温度(180~200℃)下熔融塑料,温度控制在此范围内时各类成分的塑料均不会发生裂解,但会产生一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熔融塑料连续通过有固定截面的模型,得到具有特定断面形状的加工方法,原料在料筒中借助料筒外部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在压力的推动下连续挤出,此过程中会产生过滤网片,被挤出的型材失去塑性变为条状,再经过冷却水槽冷却(冷却水是经过冷却循环水槽循环使用,使水温保持低温,不外排),以免发生变形,最后进入切粒机切成圆柱状颗粒。挤出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此工段由于物料在熔融状态下少量的有机废气G3-1、颗粒物G3-2、噪声N3-2产生、废过滤网片S3-1。 ③冷却:冷却定型(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定期对循环冷却水进行补充,无废水外排)。 ④切粒:造粒机挤出的条状塑料,经冷却水池冷却后,进入切粒机切成直径为3-5mm,长度为10mm 的圆柱体形状的再生塑料颗粒。对成品塑料颗粒进行检查,发现形状等不合格的塑料颗粒,作为原料回用生产。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噪声N3-3。此过程无颗粒物产生。 ⑤装袋:产品再生塑料颗粒直接装袋,入库外售。此过程无颗粒物产生。 |
| 生产工艺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熔融挤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引风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 第一阶段验收实际建设: 实际建设集气罩+引风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熔融挤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引风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 第一阶段验收实际建设: 实际建设集气罩+引风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项目增设布袋除尘器 |
| 不属于中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理处置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打包生产线产生的分拣****回收站;塑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滤网、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与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须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具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定期交有专业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转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理处置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打包生产线产生的分拣****回收站;塑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滤网、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与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须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具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定期交有专业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转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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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引风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DA00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集气罩+引风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DA001) | 达标排放 |
| 1 | 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维护;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维护;减震垫。 | 达标排放 |
| 1 | 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箱分类收集,****园区处置;废滤网,定期更换,设备厂家回收。分拣固废,外售废品站。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箱分类收集,****园区处置;废滤网,定期更换,设备厂家回收。分拣固废,外售废品站。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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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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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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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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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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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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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