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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24
| 项目名称 | **县庄埠乡庄埠村井头小微湿地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庄埠乡庄埠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9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鹏志 |
| 联系人 | 刘燕辉 | 联系电话 | 150****6324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8-1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庄埠乡庄埠村井头小微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景观打造、建设湿地科普宣教设施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调整和缩短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设置隔离带、恢复植被等。 | ||
| 承诺:**** 朱鹏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鹏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