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镇香石村农产品临时交易点摊位招租项目(2025)(重发)招租公告
为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三产发展,经香石村三委会研究决定将香石村农产品临时交易点摊位招租进行对外招标租赁: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店镇香石村农产品临时交易点摊位招租项目(2025)
2、项目地址:**县西店镇香石村
3、项目规模:共7个店面,23个摊位;(其中包括5个免费自产摊位)(详见附图)
5、承租期限:1 年;
6、招标底价:160000元/年(报价精确至元)
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5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重新竞价。标书代写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政府
2、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西店支行
3、银行帐号: 397********021344
4、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5、开标时竞标人携****银行回单递交竞包文件。标书代写
6、竞价保证金:10000元整。
7、****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1028
8、竞标人的保证金一律通过竞标人基本账户缴纳,****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保证金;竞标人递交保证金后无需到发包人处开具收据,****财政所联系确认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注:缴纳竞标保证金时需在备注里注明竞标人名称与项目名称)
注: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提供完整的账户信息7个工作日后退还,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提供完整的账户信息后7个工作日后退还。标书代写
四、履约保证金: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履约保证金以租金的10%进行提交后并签订合同, 在承租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还给乙方。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不足抵充的部分,乙方仍需补足。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公司(**县北斗北路359号3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14:30时止。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西店镇**南路156号(国土楼))。标书代写
六、唱标方式:
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
七、中标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承包底价视为无效。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八、付款方式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在中标公示结束3日后合同签订当日先付中标价的50%,剩余承包款在当年阳历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如未按时清承包款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进行招标)。
九、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服从村内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西店镇香石村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138****70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联系人:王海清
联系电话:0574-****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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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6/25 1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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