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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市场秩序,保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2楼**市交通港航局2039公交客运科(邮编570135),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126.com,邮件请在主题中标明“《**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内容。
三、电话
联系电话:0898-****4473或0898-****4445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6日,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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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