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宣塘雨污水管道错混接改造工程(****)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马宣塘雨污水管道错混接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1、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改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2.1.3(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 **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备注:根****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四条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信用评价评分方式,本项目招标人选择,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标书代写 |
根****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信用评价评分方式。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标书代写 |
| 2 |
2.2.2(4)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第一章招标公告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 **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备注:根****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四条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信用评价评分方式,本项目招标人选择,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标书代写 |
根****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信用评价评分方式。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标书代写 |
2、根据本次修改内容,系统已重新生成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3、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市 地址:**市****花园小区北面
邮 编:5372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覃工 联系人: 甘 工
电 话:131****1124 电 话: 0775-****165
2025 年 6 月 25 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马宣塘雨污水管道错混接改造工程.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