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自然资规出告字【2025】6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由两个地块组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 起始价 (万) |
加价 幅度 (万/次) |
不动产 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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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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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2025-1号(石2025-4号) |
大演乡新火村 |
地块一面积为46258.5平方米 ;地块二面积为4404.15平方米 |
地块一为商业****旅馆用地);地块二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餐饮用地) |
地块一:0.45 |
不高于35% |
不低于30% |
40 |
该宗地两个地块须一并出让,竞买保证金为1500万元 |
2105 |
100 |
341****06006GB00228W****0000;341****06006GB00227W****00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两个地块须一并出让,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2日到****规划局自然**保护和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25年7月22日16时前,向****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五、2025年7月22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后必须参与竞买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服务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8时至2025年7月24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35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自持比例不得低于50%(按照建筑面积计算)。项目对外出售部分建设单位不统一运营,由购买者按照产权规划用途使用,建设单位出售该部分无需签订统一运营协议,仅作统一物业服务管理。
2、该宗地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3、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发展中心****政府将出让宗地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宗地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政府负责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4、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联系电话:(0566)-****220
联 系 人:查先生 江先生
户名:石****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31********0005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