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新建宿舍项目设计任务书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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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办公室,就**校区**宿舍项目设计任务书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校区**宿舍项目设计任务书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

******校区**4幢学生宿舍前期设计服务,设计面积约31800平方米。其中,4幢学生公寓约27800平方米,辅助用房约 4000平方米。

四、采购项目预算:63.6万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http://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招标中同时参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三者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在********办公室官网(https://ztb.****.cn/)上发布,由供应商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九、投标登记: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供应商库(https://ztb.****.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确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支付标书费300元人民币。

(标书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在开标后标书代写15个工作日推送到注册登记的邮箱。)

十一、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不见面远程开标)标书代写

2、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3、线上签到时间:2025年7月4日13时30分-14时30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7月4日14时30分-14时45分

供应商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CA(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办公室网站(https://ztb.****.cn/)--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电子标服务

十二、开评标地点:****啬园校区综合楼233室;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现场勘察(如有)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1****9006

1、投标人在获取到招标文件后,需要踏勘现场的,请持单位授权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勘察获得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未参加踏勘的投标人,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条件,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明确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或工期。

3、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要求,禁止进入非开放区域,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办公室联系人:

沈老师(服务、工程)0513-****2365

邮 箱:ztb@ntu.****.cn

本项目用户单位代表(技术咨询人):陈老师139****8509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人:赵工 185****0667、王工 177****1064。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人:010-****5511杨子龙,****197888人工客服。

单位部门:********办公室

联系地址:**省**市啬园路9号****啬园校区综合楼229室

如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办公室提出(内容须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非书面形式、3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不予受理。

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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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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