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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立法法》《**市人民****委员会立法条例》《**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等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县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现将《**县“公筷公勺”使用规定条例县级部门责任清》予以公布。
附件:**县“公筷公勺”使用规定条例县级部门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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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
**县“公筷公勺”使用规定条例县级部门责任清单
| 序号 | 法规条例 | 责任部门 |
| 1 | 县级商务部门应当**县级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在本责任清单实施后六个月内,制定公筷公勺使用指引。****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配备使用公筷公勺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配备使用公筷公勺。 县级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族宗教、民政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引导。 | 1.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3部门联合发文出指引; 2.****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族宗教、民政等部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
| 2 |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提供公筷公勺的,****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县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