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安乐河镇集镇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审批
陕西-汉中-宁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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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6-23

项目名称 **县安乐河镇集镇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安乐河**乐河村及任家坝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贺峰
联系人 王清海 联系电话 137****4999
项目投资(万元) 108.25 环保投资(万元) 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健身步道5997米;其中安乐河集镇段长2600米,道路宽7米,安****村委会段长度3000米,道路宽5米,安乐河集镇河堤道路总长397米,道路宽3米;增设道路成品标识牌及限速警示牌;****广场新增部分成品建设器材。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堆料采取施工粉尘,防风密目网覆盖措施后通过设置围挡排放至达标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临时管线排放至至施工工地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临时管线排放至施工工地综合利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集中收集、及时运回镇,规范处置,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落实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施设备、落实隔音减震措施、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合理设置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土石方及时回填,及时覆土复绿,减少生态破坏。
承诺:**** 贺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贺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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