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西青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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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6-24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市直辖市**区张家窝镇南赵庄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
联系人 蒋玉辉 联系电话 137****2332
项目投资(万元) 18 环保投资(万元) 1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6-2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将老沥青罐废气排口废气治理设施由“喷淋塔 UV光氧催化”升级改造为“喷淋塔 去除水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 ”,经净化后的废气依托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将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2 拌合废气治理设施由“喷淋塔 静电除尘 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升级改造为“喷淋塔 去除水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经净化后的废气依托原有1根1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将乳化、改性沥青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由“酸雾喷淋塔 UV光氧催化”升级改造为“酸雾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经净化后的废气依托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老沥青罐废气排口采取喷淋塔 去除水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2 拌合废气采取喷淋塔 去除水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原有1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乳化、改性沥青生产线废气采取酸雾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拆除的原有废****设备厂家回收。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
承诺:**** 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