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62宗探矿权矿产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62宗探矿权矿产评价项目
2.2项目概况:各**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省**县**屯区煤炭普查-1区 |
32 |
******煤矿普查(1区)-2 |
| 2 |
**省**县**屯区煤炭普查-2区 |
33 |
******煤矿普查(1区)-3 |
| 3 |
**省**县****区煤炭普查(2B区) |
34 |
******煤矿普查(1区)-4 |
| 4 |
黑龙****煤矿普查 |
35 |
******煤矿普查(2区)-1 |
| 5 |
******煤矿普查 |
36 |
******煤矿普查(2区)-2 |
| 6 |
**省**县****1区普查 |
37 |
******煤矿普查(3区) |
| 7 |
******煤矿普查 |
38 |
******煤矿普查(1A区) |
| 8 |
**省**市煤田火烧桥煤炭勘探(2区) |
39 |
******煤矿普查(1B区) |
| 9 |
**省**市煤田火烧桥区煤炭普查 |
40 |
******煤矿普查(2A区) |
| 10 |
**省**县**煤田**B-2区煤矿普查 |
41 |
******煤矿普查(2B区) |
| 11 |
******煤矿普查(2区) |
42 |
******煤矿普查(3区) |
| 12 |
******煤矿普查 |
43 |
******煤矿普查(4区) |
| 13 |
**省**县**河A区煤矿普查 |
44 |
******煤矿普查(6A区) |
| 14 |
**省**县**河B区煤矿普查 |
45 |
******煤矿普查(6B区) |
| 15 |
黑龙****煤矿普查(1区) |
46 |
**省**县建边B区煤矿普查 |
| 16 |
******煤矿普查(1区) |
47 |
**省**县建边A区煤矿普查 |
| 17 |
黑龙****煤矿普查 |
48 |
******煤矿普查(1区)-1 |
| 18 |
******煤矿普查(1区) |
49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2区) |
| 19 |
******煤矿普查(2区) |
50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1A区) |
| 20 |
****煤矿二区煤矿详查 |
51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1B区) |
| 21 |
黑****煤矿详查 |
52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3区) |
| 22 |
黑龙****煤矿普查 |
53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4A区) |
| 23 |
**省**市七里嘎**区煤炭普查 |
54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4B区) |
| 24 |
**省**县****区煤炭普查(2A区) |
55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5A区) |
| 25 |
**省**县**煤田**A-2区煤矿普查 |
56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5B区) |
| 26 |
黑龙****煤矿普查(2区) |
57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6A区) |
| 27 |
黑龙****煤矿普查(1区) |
58 |
加格达奇****煤矿普查(6B区) |
| 28 |
黑龙****煤矿普查 |
59 |
黑龙****煤矿普查 |
| 29 |
**省**县大和镇3区普查 |
60 |
**省**市**煤田岚峰A区煤矿普查 |
| 30 |
**省**县大和镇4区普查 |
61 |
**省**市**煤田岚峰B区煤矿普查 |
| 31 |
**省**县大和镇5区普查 |
62 |
**省**县****煤矿勘探 |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作内容包括(1)收集探矿权所在市域与其有关的矿产**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林地以及土地等资料;(2)收集勘查区内及区域上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基础资料;(3)系统梳理62宗探矿权内煤炭及其它潜力矿种,依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对其进行归纳、分析、汇总,形成探矿权矿产评价成果;(4)提交各探矿权矿产评价报告及附图。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
2.4最高限价:3,7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服务地点:**省**市及上表中各**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或地质矿产或**勘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需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期限在2025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3个月。标书代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标书代写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华山路10号万达3号商务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96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451-****0152
传真:0451-****0150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室
电话:0451-****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