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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果蔬市场小区业主:
****实施位于**县茶海路的**县果蔬市场项目,因存在一是部分室外附属设施未按规划完成建设:如北侧消防车道、附属绿化等(实际建设绿化率只有6.36%,与规划要求差24.99%);二是部分业主装修房屋违法搭建,湄府办发【2020】68号文件印发的《****中心**违法违章建设治理暂行办法》已明确规定:”对附有违法违章建设的建设工程,不得通过规划竣工验收;三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能通过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备案,将会导致小区业主的房屋产权手续不能办理。
为解决小区业主房屋的不动产登记问题,根据市六部门印发《**市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我局拟同意对该项目按现状予竣工规划认可,关于部分业主装修房屋违法搭建问题,在办理业主房屋权产权登记环节处理,未经依法查处结案者,不予办理其合法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现就前述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4日前书面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上述公示内容办理,以解决该项目的不动产登记问题。
******局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