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源泰远大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静海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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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5 15:08

****审批局关于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扩建项目

****

**市**区西翟庄镇西翟庄村崔唐公**500米

中环博润(天****公司

扩建项目,选址于**市**区西翟庄镇西翟庄村崔唐公**500米,建筑面积1472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新增4条防腐生产线。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钢管(无涂层)10万吨,3PE防腐钢管15万吨、喷漆钢管4100吨。

1.运营期除锈废气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南车间内、外喷粉及加热等工序废气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涂胶、涂塑等工序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北车间内、外喷粉及加热等工序废气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涂胶、涂塑、调漆、喷漆、晾干等工序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回用于厂内冲厕,不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钢丸、废包装物、金属除尘灰、塑粉除尘灰、废滤****回收部门;废催化剂(主要成分陶瓷、铂、钯)应由厂家回收;废漆料桶、含漆沾染废物(手套及垫料等)、废稀释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沾染废物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