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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2MA8UC3619T | 建设单位法人:张振限 |
| 张瑞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内坑镇长埔工业区 |
| ****年产鞋材废弃物回收再生塑料制品7.5万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内坑镇长埔工业区 |
| 经度:118.437********333333333 纬度: 24.812********888888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5 |
| 泉晋环评〔2022〕书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2MA8UC3619T001U |
| 2023-06-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2MA8UC361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泉****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769422A | 验收监测单位:**天安****公司 |
| ****0503MA31NLEK9K | 竣工时间:2023-05-15 |
| 2023-06-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19 |
| 2023-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1-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index.php |
| **再生塑料膜和再生塑料粒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再生塑料膜和再生塑料粒生产线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0条再生塑料膜生产线和10条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年产再生塑料制品7.5万吨(其中再生塑料膜6万t/a,再生塑料粒1.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再生塑料膜生产线和1条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年产再生塑料制品0.75万吨(其中再生塑料膜0.6万t/a,再生塑料粒0.15万t/a)。 |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再生塑料膜生产线的生产工艺为将已发泡的EVA废料通过人工分拣、轧碎、密炼、开炼、压膜、卷膜、包装等工序后制成再生塑料膜。 再生塑料粒的生产工艺为将未发泡的EVA废料通过人工分拣、密炼、开炼、造粒、包装等工序后制成再生塑料粒。 | 实际建设情况:再生塑料膜生产线的生产工艺为将已发泡的EVA废料通过人工分拣、轧碎、一次搅拌、一次开炼、二次搅拌、密炼、二次开炼、压膜、卷膜、包装等工序后制成再生塑料膜。 再生塑料粒的生产工艺为将未发泡的EVA废料通过人工分拣、造粒、搅拌、包装等工序后制成再生塑料粒。 |
| 根据生产需要优化了再生塑料膜生产线和再生塑料粒生产线的生产工艺。其中再生塑料膜生产线由于项目使用的助剂直接加入密炼机,因此减少了配料工序;为了使同色但有一定色差的EVA废料混合更加均匀,增加了一次搅拌、一次开炼、二次搅拌等工序。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减少了配料、密炼、开炼等工序,增加了搅拌工序;相应工序的设备随之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配料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再生塑料膜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塑料粒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废水接入市政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减震垫等降噪设施。 4、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 5、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分区防渗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 6、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 | 实际建设情况:1、配套建设集气罩、废气收集管道,项目再生塑料膜工艺废气和再生塑料粒工艺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 2、项目生产废水配套建设收集管道、生产废水沉淀池、收集池及计量装置;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收集管及化粪池。厂内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均自行预处理后分别接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减震垫等降噪设施。 4、规范化设置1个20m2的危废暂存间和1个15m2的一般固废间。 5、项目生产车间的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建设,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危废处置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建设,墙裙和地面铺设“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加强管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发现、控制地下水污染。 6、理制度;在生产车间、EVA鞋材废料储存仓库设立禁止明火标示和消防安全宣传警示,配备消防水泵、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系统,配备空桶、防护服、防护口罩等应急物资;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设置雨水切换阀,配备有效容积为270m3的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编号:350582-2023-060-L),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 项目不再设置配料工序,无需配套配料粉尘的袋式除尘器。将原环评中拟建设的1套“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调整为“袋式除尘+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2条生产线废气由该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8 | 0.018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9 | 0.009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9 | 0.0009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 0 | 0.0027 | 0.0027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8424 | 8424 | 0 | 0 | 8424 | 842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64 | 0.364 | 0 | 0 | 0.364 | 0.364 | / |
| 0 | 0.274 | 0.274 | 0 | 0 | 0.274 | 0.274 | / |
| 1 | 生产废水治理设施 | 从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 生产废水配套建设收集管道、生产废水沉淀池、收集池及计量装置 |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生产废水中“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浓度低于检出限,其他污染物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同时满****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外排废气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及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中“其他行业”的相关标准限值、GB14554-93《恶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中最严标准限值,其中二甲苯和氯化氢的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其 检出限。 | 配套建设集气罩、废气收集管道,项目再生塑料膜工艺废气和再生塑料粒工艺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 | 项目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及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中“其他行业”的相关标准限值中最严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GB14554-93《恶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二甲苯、氯化氢、苯、甲苯、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等因子均未检出。 |
| 1 | 降噪设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减震垫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60dB(A)~64dB(A)范围内,夜间噪声值在49dB(A)~52dB(A)范围内,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应按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分区防渗工作,在有害物质可能渗漏的区域按规范、标准采取防渗设计施工,防渗等级、防渗性能必须达到相关的要求。同时应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和维护,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未全部到位或防渗措施不符合相关规范,项目均不得投入生产。你公司应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响应体系,防止地下水污染。 | 项目生产车间的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建设,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危废处置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建设,墙裙和地面铺设“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加强管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发现、控制地下水污染。 |
| 1 | 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运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收集、运输活动应符合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 规范化设置1个20m2的危废暂存间和1个15m2的一般固废间。项目验收期间未产生危废。危废产生后将规范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危废处理将严格执行申报、转移制度。本次验收时项目废过滤器(不锈钢)、污泥等工业固废均未产生,产生后将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其中废过滤器产生后将由造粒机厂家回收;污泥产生后将和杂质、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委托可回收利用的单位回收。 |
| 1 | 项目生产及原辅料贮存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在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全部完成建设、配置以及应急物资全部到位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应急人员等是否全部到位及可行应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主要内容。 | 建立健全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车间、EVA鞋材废料储存仓库设立禁止明火标示和消防安全宣传警示,配备消防水泵、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系统,配备空桶、防护服、防护口罩等应急物资;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设置雨水切换阀,配备有效容积为270m3的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编号:350582-2023-060-L),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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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排口污水排放量每年不得超过1950吨;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98吨/年、NH3-N<0.01吨/年。项目建设完成后VOCs排放量为5.504吨 /年,项目VOCs排放量倍量削减替代来源于**市减排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按要求购买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本次验收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COD为0.009吨/年,NH3-N为0.0009吨/年,VOCs排放量为0.274吨 /年,均小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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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