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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保障局不定期组织乡镇根据认定标准对现有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查验核实,经核实,原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公司条件达不到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决定取消其就业帮扶车间资格。如对取消认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5-****312,0855-****826。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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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