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1.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面向18周岁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士研究生开展的助学。
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
资助内容:1.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年满18周岁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士研究生助学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33.86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8万元、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15.86万元)
项目负责人:****民政局
联系方式:0832-****299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果
2024年1月-2024年12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累计保障553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2.03万元,结余资金2025年已全部使用,发放率和满意度达到100%,显著提高了儿童的学习质效。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107号)、《****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民政厅 ****教育厅 ****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