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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巴人社规〔2023〕2号)、《****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相关事宜的通知》(南编发〔2024〕33号)等文件规定,依据《关于取消******服务中心****基地认定资格的报告》(南就业〔2025〕41号)和《关****工业园****委员会****基地认定资格的报告》(南编发〔2024〕43号)文件,经审核,拟取消因机构改革撤销和自****基地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969 监督电话:0827-****534。
附件:******基地认定资格名单
****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基地认定资格名单
| 序号 | 名称 | 拟取消原因 |
| 1 | ****园区管理委员会 | 单位已撤销 |
| 2 | ******服务中心 | 自愿申请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