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季和贸易有限公司播州区泮水镇兴民组储煤场项目

审批
贵州-遵义-播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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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泮水镇兴民组储煤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6-25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区泮水镇兴民组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25日——2025年07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700 传 真:0851-****3505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市**区桂花桥街道万寿北街480号) 邮 编:563100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区泮水镇兴民组储煤场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嘉****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废水 在施工场地设置运输车辆冲洗池,对进出项目施工场地的车辆行冲洗,为避免车辆冲洗水及施工现场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对现场周围的二次污染情况,本环评要求施工方在场区内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以及车辆冲洗水进行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作业或项目内场地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1)工程防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合理的施工组织,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 (2)施工期燃油废气的削减与控制: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以及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和推土机使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燃油,同时定期保养运输车辆,确保不带病上路,尾气达标排放; (3)交通粉尘削减与控制: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的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以及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粉尘产尘量,并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 (4)施工范围边界均设置防尘网,合理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材料堆场。施工营地和施工材料堆场远离项目周边居民点; (5)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工作,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业主可选取栽种易存活、好管理的本地品种,尽可能增大厂区内、外的绿化面积,做到草、灌、木相结合。 3、噪声 严格按规范操作,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减振,禁止夜间及午间施工,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噪声污染具有周期短,不连续的特点,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1)建筑垃圾 严禁将废弃建筑垃圾随意抛洒;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油漆桶等统一收集、贮存管理,不得将该危险废物乱堆乱放或置于露天堆放场所,其收集、贮存场所应有防渗措施,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利用。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基础土石方挖填 根据现场调查,业主购买闲置场地进行建设,项目对初期雨水池、沉淀池、截排沟等进行基础土石方开挖,产生少量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和场地低洼区域进行平整,无弃土石方产生。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筛分工序防尘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厂区初期雨水。 (1)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作农肥综合利用; (2)筛分工序防尘废水经“沉砂池(约16m3)”预处理后,再进入“三级沉淀池(58m3)+絮凝剂”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5m3)”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地坪冲洗废水经“沉砂池(约16m3)”预处理后,再进入“三级沉淀池(58m3)+絮凝剂”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 (5)项目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或筛分用水,禁止雨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周边环境,做到有效拦截、引流、收集、沉淀并回用,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原煤、洗精煤装卸工序、筛分工序、传送带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1)原料堆场废气:本项目原料及产品堆场均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除进出口外,其余各侧全封闭),为减小卸料粉尘污染,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原料堆场设置喷淋洒水设施进行扬尘防治,经以上措施进行控制后,项目厂界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mg/m3),对环境影响小。 (2)车辆运输废气: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长期保持道路的湿度;装车时应将煤炭装牢固,表面洒水,增加煤炭含水率,加盖篷布密闭;减速慢性,严禁超高、超重装载,项目区进出口对所有运输进出车辆严格进行轮胎清洗;通过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及颗粒飞扬,从而减少外运过程中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输粉尘外排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煤尘浓度<1.0mg/m3)。 (3)筛分粉尘:采用“湿式作业”,且筛分工序布设于封闭式厂房内,可有效控制煤尘污染。经以上措施进行控制后,项目厂界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mg/m3),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1)合理布置各生产工序,将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2)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 (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厂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厂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4)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及车辆运输时间,尽量减少车辆鸣笛。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进行控制后,项目厂界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洗选工艺,运营期不产生煤矸石等其他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沉渣(沉砂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维护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及轮胎冲洗废水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和油泥。 (1)职工生活垃圾:经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2)沉渣(沉砂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自然干化后,掺入原煤中进行综合利用。 (3)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约5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浮油和油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约5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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