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大道(盐盆街道经二路至北白象镇**路)改造提升工程--经二路至S2线盐盆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2025- 06- 25 16 : 27 |
|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 你单位《关****中心大道(盐盆街道经二路至北白象镇**路)改造提升工程--经二路至S2线盐盆站段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4〕82号文件调整了**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为其子项目。我局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报批稿、我局会议纪要〔2025〕9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心大道(盐盆街道经二路至北白象镇**路)改造提升工程--经二路至S2线盐盆站段 二、项目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起点位于S2线盐盆站,桩号K0+000,****中心大道交叉口,桩号K0+991.91,全长约0.99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本项目在现状道路上改造提升,没有新增用地。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本项目的改造提升方案。 四、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4个月。 五、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695.16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9.79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8784万元,预备费75.49万元(详见附表)。资金筹措方式: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其他 1.请根据节能、环保、交通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与交通部门及时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