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补充公告(****)
**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已于6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
3.补充依据
《军队工程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踏勘与答疑】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对已发出的招标(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对投标(报价)人对招标(谈判)文件提出的异议作出书面答复。对澄清与修改等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谈判)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大、中、小型项目分别至少15、10、5日前(投资5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为小型项目),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报价)人;不满足要求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与修改作为招标(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报采购机构复核备案。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标书代写
6月24日,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我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补发了精装修图纸,该图纸为前期发送图纸的共同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内精装修部分与其相符,特此补充说明。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2-****1175
监 督 人:钟先生
电 话:022-****11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大寺镇博文苑二区13-1
邮 编:300385
联 系 人:石晶
电 话: 022-****0010
传 真: 022-****001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