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对口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精神,按照《****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和就业绩效目标分配方案〉的通知》(昭人社通〔2025〕10号)要求,结合**县实际,现将**县2025年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申报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省外、县外省内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
以下人员不纳入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象:
1.县人社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纳入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象;
2.已享受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人员不得纳入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象;
3.期间有违法记录的。
二、补贴标准及名额
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到省外务工补贴标准1500元/人,补贴人数500人(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到省内县外务工补贴标准600元/人,补贴人数1000人。每人每年仅可享受1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三、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
2.初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在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乡镇(街道)复核。
3.复核。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乡镇(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4.拨付。县人社局将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补****农业农村局进行人员身份甄别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银行账户中。
(二)所需资料
1.**县2025年度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实名制社保卡复印件;
4.**县2025年度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务工证明(见附件)、当年3****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参保证明(注:①申请人只需提供以上任意1项证明材料即可;②针对在**已缴纳社保的务工人员,由**方统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四、相关事项
(一)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籍务工人员积极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请****银行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且存取款功能正常。
(三)请确保申请人预留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畅通,有疑问工作人员会及时联系处理。
五、咨询电话
****服务中心:0870-****637
白鹤滩街道:0870-****887
包谷垴乡:0870-****132
崇溪镇:0870-****117
大寨镇:0870-****337
东坪镇:0870-****378
**乡:0870-****113
金塘镇:151****2110
老店镇:138****5260
炉房乡:0870-****102
马树镇:0870-****815
茂租镇:182****3125
蒙姑镇:0870-****906
小河镇:0870-****001
新店镇:0870-****149
药山镇:0870-****016
玉屏街道:0870-****359
中寨乡:0870-****103
附件:**县2025年度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xlsx
附件:**县2025年度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务工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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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