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 | **渔库39MW光伏发电项目 | **省**市陵****水库周边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601628平方米(约 902 亩),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该项目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分为建设期和营运期。 一、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陆生生态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必须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采取补偿措施,整治和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撤离施工现场后,必须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在项目直接建设区及周围区内的裸露地、闲置地、废弃地等一切能够用绿化植物覆盖的地面进行植被建设和绿化美化工程。 2.水生生态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对水生生态产生一定影响。应当采取合理分布光伏方阵的措施;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直排各施工鱼塘、沟渠、水源保护区。 3.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应当按照规范设置沉淀池,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其他施工作业或施工场地的洒水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附近农民清掏用作农肥。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化粪池、沉淀池、固废暂存处防渗措施应当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中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5.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应当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标准限值。 6.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临时堆场等易起尘物料,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取措施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装车前应采取适当洒水处理;施工前期铺设石子道路。定期采取道路洒水、喷洒抑尘剂等;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四周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期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7.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组件安装及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导线、电缆等)、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和木架)等均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回收站。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房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小型标准。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是太阳能电池板定期冲洗废水、开关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含厨房废水)。本项目冲洗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的空地或坑塘,用于植被浇灌或汇入坑塘,自然蒸发。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接入站内污水管网,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的噪音主要为变压器、逆变器等电气设备运行噪声,及空调、水泵等动力设备噪声。通过安装外壳隔声,底部加装减震垫,经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 4.固废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废旧光伏组件、废锂电池。其中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定期委托清运;废旧光伏组件定期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回收站;废锂电池由厂家统一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及变压器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