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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地铁保护监测服务(**交工)项目第2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集团****中心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地铁保护监测服务(**交工)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1、由于未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故彩虹大道的设计方案(路基、高架或隧道),承台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地铁 5 号线和杭绍城际铁路的基本参数、周边各类重要管线的基本参数等基础数据未知。我司在编制技术文件时,针对性较差,特别是在编制“对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和“技术服务实施方案”的时候对本项目无任何针对性,在技术评审的得分项无法正常得分。请贵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回复:各投标人可自行通过现场踏勘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结合投标人自身的专业经验与技术能力进行编写技术文件。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6条,要求提供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请问两项业绩能否重复。请贵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标书代写
回复:同一业绩允许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得分。
招标单位: ****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