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09532G | 建设单位法人:杨铖 |
| 王熙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园区 |
| 车辆产业搬迁扩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60-C3660-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塔山湾产业园 |
| 经度:105.78215 纬度: 32.412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12 |
| 广环审〔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22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09532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50765K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1-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异地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新增特种车辆150套,新增隧道工程车、民用专用车等产品10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仅进行车辆改装和组装,生产工艺为:以钢铁板材、型材为原料,经下料、机械加工、焊装、表面喷砂、喷漆、烘干、装配等工序制作后验收合格入库待售。项目加工工艺为:切割、机械加工、焊接、组装,随后将外购的各种零部件(合页、把手等)焊接组装、随后喷砂、喷漆、烘干,最后整车组装。本项目产品方案为为:本项目年生产特种车辆150套,隧道工程车、民用专用车等产品1000套,仅为整车改装,车辆进厂时为无后车厢的整车,本项目主要为车辆承载的厢体的生产和组装,项目产品不含驱动装置,不含驾驶室、发动机总成、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 9#车间各个焊接工位上方分别单独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7 #车间各个焊接工位上方分别单独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吸气罩捕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0%以上。 机加工粉尘:切割粉尘水抑制烟尘外排,加强车间通风。 抛丸粉尘:使用的抛丸机为封闭式设计,抛丸粉尘全部经抽风管收集进入自带的滤筒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99%计。 打磨、热喷涂粉尘:热喷涂与打磨房共用一套滤筒式除尘系统,在热喷房与打磨房设置1套侧抽风集尘装置及滤筒式除尘系统,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侧抽风装置引至滤筒式除尘器,粉尘收集效率按95%计算,除尘效率按99%计算,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涂胶废气:涂胶恒温室密闭,废气通过负压吸风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去除效率为90%。 涂装废气:喷烘一体房密闭,废气通过负压吸风收集,采用干式过滤除尘处理工艺处理漆雾,涂装产生的有机废气拟采油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工艺来治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收集效率为90%,漆雾去除效率为95%,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为90%。 发泡废气:发泡间密闭,废气通过负压吸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集气率为99%,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 天然气燃烧废气:2台退火炉天然气燃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 2、废水排放方式 地面清洁废水:隔油池:1个,容积0.5m3,隔油池为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表层防渗处理,车间及厂区清洁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预处理池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江。 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个,容积500m3,****园区已有预处理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江。 切割用水:切割机配循环水箱,水起冷却及抑制烟尘作用;切割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声,设备采用独立基础,加减振垫。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表面处理车间、发泡车间、危废暂存间、涂料库房、危险化学品库房、隔油池、使用切削液的设备,防渗技术要求为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生产固废暂存区,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除重点防渗和一般防渗以外的区域,水泥硬化处理。 5、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一般固废:分类暂存、分类处置等;一般生产固废暂存间1间(单个面积为50m2)。 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为100m2),危险废物收集后盛于包装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 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6、事故废水处置方式 设置1个有效容积100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厂区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废液和雨污水均应收集到事故应急池,未经处理不得外排。项目厂区不设置废水排口,雨水排口应设置闸阀至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平时应保持空置状态。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实际建设中,取消了9#车间的零星焊接点,17#车间焊接烟尘经吸气罩收集后,通过风管将焊接烟尘引至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与处理后的抛丸粉尘由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机加工粉尘:与环评一致。 抛丸粉尘: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仅排气筒编号变为DA006。 打磨、热喷涂粉尘:打磨废气经抽风装置引至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热喷涂废气产生于表处理车间内热喷涂房的热喷涂工序;热喷涂废气经抽风装置引至滤筒式除尘器,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涂胶废气: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了涂胶恒温室的建设,涂胶区域采用可移动的伸缩式塑料棚封闭(保留工件进出口),废气通过负压吸风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涂装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仅排气筒编号变为DA009。 发泡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仅排气筒编号变为DA010。 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仅排气筒编号变为DA007、DA008。 2、废水排放方式 地面清洁废水:****园区已有的预处理池内进行隔油处理,经园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江。 生活污水:与环评一致。 切割用水:与环评一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与环评一致。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与环评一致。 5、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一般固废:与环评一致。 危险废物:本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园区内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因此未建设隔油池,无隔油池含油污泥产生。本项目产****公司集团总部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与环评一致。 6、事故废水处置方式 与环评一致。 |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了9#车间的零星焊接点,焊接烟尘与抛丸粉尘由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2、仅排气筒编号改变,不属于重大变动。3、本项目打磨废气与热喷涂粉尘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为了提高粉尘处理效果,增加了一套滤筒式除尘器,打磨废气与热喷涂粉尘分开处理,虽然增加了1处废气排气口,但DA004、DA005均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4、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了涂胶恒温室,不影响项目的生产,因一台涂胶机就能满足生产故两台涂胶机停用了一台。涂胶区域采用可移动的伸缩式塑料棚封闭,涂胶废气经处理后经DA011排放口达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排放方式:****园区已有的预处理池进行****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未直接排入环境,未新增废水排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1、本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园区内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因此本项目未建设隔油池,无隔油池含油污泥产生,不属于重大变动。2、****集团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7946 | 0 | 0 | 0 | 27946 | 27946 | / |
| 0 | 0.1417 | 0 | 0 | 0 | 0.142 | 0.142 | / |
| 0 | 0.1968 | 0 | 0 | 0 | 0.197 | 0.197 | / |
| 0 | 1.2629 | 0 | 0 | 0 | 1.263 | 1.263 | / |
| 0 | 0.1323 | 1.4 | 0 | 0 | 0.132 | 0.132 | / |
| 1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依托园区预处理池处理 | 在厂区清洁废水总排口★1#处监测清洁废水中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因子,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监测2天, 每天监测4次。 | |
| 2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 | 在生活污水总排口★2#处监测生活污水中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因子,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监测2天, 每天监测4次。 |
| 1 | 打磨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 打磨废气经抽风装置引至滤筒式除尘器(风机风量42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在DA004打磨废气 处理设施排口◎1#处监测颗粒物,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 | |
| 2 | 热喷涂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 热喷涂废气产生于表处理车间内热喷涂房的热喷涂工序。热喷涂废气经抽风装置引至滤筒式除尘器(风机风量42000m3/h),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在DA005热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排口◎2#处监测颗粒物,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 | |
| 3 | 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 本项目使用的2台退火炉为天然气加热台车退火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 | 在DA007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排口◎4#、DA008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排口◎5#处监测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因子,DA007处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19日,DA008处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分别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 | |
| 4 |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项目表面涂装在表面处理车间的喷烘一体房内进行,加热采用天然气热风风机直接供热。涂装废气由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漆表面涂装废气组成,产生于表面处理车间的喷烘一体房。喷烘一体房密闭,喷漆房负压吸风,喷漆废气经漆雾过滤器去除漆雾,随后引致“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风量为45000m3/h),最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在DA009喷漆废气 处理设施排口◎6#处监测非甲烷总烃(VOCs)、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因子,监测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日,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 | |
| 5 | 发泡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32-2015)表4中排放限值 | 发泡有机废气产生于聚氨酯泡沫板使用过程中,发泡车间密闭,发泡有机废气通过负压吸风(集气设备风量为16500m3/h)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在DA010发泡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口◎7#处监测非甲烷总烃(VOCs),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6 | 抛丸废气排气筒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 抛丸粉尘产生于抛丸机的抛丸过程。抛丸机为封闭式,抛丸粉尘全部经抽风管收集进入自带的滤筒式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8000m3/h)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在DA006抛丸废气排气筒处理设施排口处监测颗粒物,监测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13日,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 | |
| 7 | 涂胶废气处理设施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 涂胶废气主要产生于7#车间的涂胶、制板区域。7#车间的涂胶、制板区域采用可移动的伸缩式塑料棚封闭(保留工件进出口),涂胶废气通过负压吸风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 在DA011涂胶废气处理设施排口监测非甲烷总烃(VOCs,监测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13日,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来自机加工车间切割机、焊接机、车床、抛丸机、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项目运营期采取了优选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 | 在厂界处监测噪声,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监测2天,每天 昼间监测1次, 夜间监测1次。 |
| 1 | 落实并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用水管理,强化工艺冷却水的回用。生****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点,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并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用水管理,强化工艺冷却水的回用。生****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点,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 **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油等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已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 **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的环境管控。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油等已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政府、园区管委会建设和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本项目已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政府、园区管委会建设和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2月21****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510802-2023-003-L。 |
| 落实并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用水管理,强化工艺冷却水的回用。生****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并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用水管理,强化工艺冷却水的回用。生****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为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确定在7#、9#、17#、表面处理车间边界外分别设置50米、50米、50米、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人居分布。今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本项目报告书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和设施,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为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报告书确定在7#、9#、17#、表面处理车间边界外分别设置50米、50米、50米、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人居分布。今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本项目报告书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和设施,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