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绿园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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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205504A任义军
任义军****园区
建一街与集德路交汇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园区 ****园区
经度:125.125556 纬度: 43.876944****生态环境厅
2024-07-31
吉环审字〔2024〕46号912********205504A001V
2024-12-111000
118****
912********205504A****
912********205504A**省****公司
912********939980J2024-08-31
2024-10-31
2025-05-262025-06-23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629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企业**1条14500t/a替代性燃料(EBS)生产线,全部送至****公司水泥窑做替代燃料(协议见附件4);**2条200L废桶清洗生产线,规模为4974t/a(30万只/a),1条180t/a(1万只/a)废塑料吨桶清洗生产线,桶外售;**2条废小铁桶(20L)清洗、撕碎、压块生产线,规模为2525t/a(50万只/a),1条2075t/a(550万只/a)废塑料小桶(4L、20L)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10000t/a废机油滤芯破碎生产线。企业**1条14500t/a替代性燃料(EBS)生产线,全部送至****公司水泥窑做替代燃料(协议见附件4);**2条200L废桶清洗生产线,规模为4974t/a(30万只/a),1条180t/a(1万只/a)废塑料吨桶清洗生产线,桶外售;**1条废小铁桶(20L)清洗、撕碎、压块生产线,规模为2525t/a(50万只/a),1条2075t/a(550万只/a)废塑料小桶(4L、20L)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10000t/a废机油滤芯破碎生产线。
减少1条20L废桶清洗生产线,减少1条20L废桶清洗生产线,其他生产线与环评一致,原因为企业生产规模减小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替代性燃料(EBS)生产工艺、废桶清洗工艺、废塑料小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机油滤芯破碎工艺替代性燃料(EBS)生产工艺、废桶清洗工艺、废塑料小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机油滤芯破碎工艺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该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来源、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须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生产线生产工艺废气、暂存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EBS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结构,采用密闭性好的储罐,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硫化氢、氨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方式,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与初期雨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排入****西****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区、罐区、产品区、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分区防渗工作,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各暂存区和储油罐的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提及的堆放、运行与管理、安全和监测等要求。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问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布袋除尘灰、废胶圈、废滤纸、废矿物油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废抹布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线做原料,废矿物油、清洗废残液残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标签和经鉴定不是危险废物的废金属和废塑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罐区、暂存区合理设置围堰(堤),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强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九)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已落实 项目已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本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来源、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均控制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已严格按照本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 已落实 项目已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了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周围环境营销较小。 已落实 项目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生产线生产工艺废气、暂存区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EBS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结构,采用密闭性好的储罐,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硫化氢、氨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 已落实 已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方式,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与初期雨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排入****西****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已落实 已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生产区、罐区、产品区、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进行了分区防渗工作,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各暂存区和储油罐的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提及的堆放、运行与管理、安全和监测等要求。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问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已达到分区防渗要求,无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事故发生。 已落实 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已落实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布袋除尘灰、废胶圈、废滤纸、废矿物油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废抹布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线做原料,废矿物油、清洗废残液残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替代性燃料定期委托****处理,贮存、转移、运输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标签和经鉴定不是危险废物的废金属和废塑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落实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罐区、暂存区均合理设置围堰(堤),厂区已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强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无生二次污染事故发生。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备案号为220106-2024-048M。 已落实 已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了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63.35 163.35 0 0 163.35 163.35
0 0.042 0.042 0 0 0.042 0.042
0 0.0032 0.0032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000 25000 0 0 25000 250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5974 0.5974 0 0 0.597 0.597 /
0 1.0618 1.0618 0 0 1.062 1.06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本项目DA001排气筒中污染物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全部产噪设施均布置在室内,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在基础上加装减振垫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全部产噪设施均布置在室内,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在基础上加装减振垫等措施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区、罐区、产品区、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分区防渗工作,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各暂存区和储油罐的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提及的堆放、运行与管理、安全和监测等要求。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问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已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生产区、罐区、产品区、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进行了分区防渗工作,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各暂存区和储油罐的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提及的堆放、运行与管理、安全和监测等要求。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问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已达到分区防渗要求,无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事故发生。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布袋除尘灰、废胶圈、废滤纸、废矿物油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废抹布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线做原料,废矿物油、清洗废残液残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标签和经鉴定不是危险废物的废金属和废塑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布袋除尘灰、废胶圈、废滤纸、废矿物油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废抹布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线做原料,废矿物油、清洗废残液残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替代性燃料定期委托****处理,贮存、转移、运输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标签和经鉴定不是危险废物的废金属和废塑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罐区、暂存区合理设置围堰(堤),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强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罐区、暂存区均合理设置围堰(堤),厂区已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强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无生二次污染事故发生。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备案号为220106-2024-048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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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