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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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实施**区****创业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请示》(兴惠发〔2025〕12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创业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区红果子镇****创业园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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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筑维修工程
拆除原有屋面,更换彩钢屋面板、原钢梁和檩条刷防火涂料,对原屋顶消防设施进行拆除恢复;更换女儿墙立柱等钢结构构架及天沟和雨落管;室外散水及人行道砖拆除恢复;辅助用房屋面防水维修(厂区内7个辅助用房的屋面全部拆除重做,更换屋顶变压式排风道);更换四个推拉大门(5米×5.4米);9个室外台阶拆除重做;****玻璃厂房彩钢屋顶漏水维修;外窗漏雨打胶,厂房更换窗户。
(二)室外及硬化工程
对室外破损混凝土道路进行拆除恢复,C30混凝土硬化(拆除恢复)300平方米,挖运土方120立方米,更换球墨铸铁井圈井盖(承重100t)40套,一期厂区增加2个智能电子杆系统,一期厂区更换无线监控头26套。
(三)给水工程
厂区**PE(100)De63绿化给水管网1.25mpa共139米,**PE(100)De50给水管1.25mpa共120米,**水表井(2750×1500×2000mm)共两座,安装出地给水栓(De50)共21个,安装过路钢套管(DN80)共50米,路面破除恢复C30混凝土硬化100平方米。
(四)雨水工程
新增雨水口及雨水支管,接入现状雨水主管网中,其中安装单篦雨水口共16座,安装II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雨水支管共76米,施工中路面破除恢复C30混凝土硬化(拆除恢复)100平方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维修、硬化、给排水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7月—2025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355.14万元,工程费318.88万元,其他费19.35万元,预备费16.91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市**区****创业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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