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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仪等)包1、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省****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开发区和美路1743****花园2号楼1105号
被投诉人1:**海关
地 址:**省**市自由大路4448号
被投诉人2:****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建****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广场1200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取消投诉人中标资格,损害其合法权益;投诉事项2,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涉嫌与相关企业暗箱操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属于无效投诉事项。